
目前遭香港政府悬红通缉、流亡英国的前香港众志立法会议员罗冠聪上周六(27 日)被拒入境新加坡,并被扣留及查问约14个小时,隔日被遣返回出发地美国旧金山。
新加坡内政部周一(29日)表示,让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派人物入境并不符合新加坡的国家利益。
香港特首李家超于今日(30日)会见记者,并无正面回应香港政府有否要求新加坡政府合作引渡罗冠聪回港,仅称特区政府“会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终身追捕罪犯”。
有学者向BBC中文分析,尽管目前事件备受外界关注,但若让罗冠聪顺利入境,有机会触及新加坡与香港之间移交逃犯的协定,从而令新加坡政府牵涉到外交方面的两难。
“不符合新加坡国家利益”
现年32岁、流亡英国的罗冠聪事后表示,他于周六从美国旧金山前往新加坡,准备参加一场闭门、仅限受邀者参加的会议,但在边境被扣留数小时后被拒入境,并且遭到遣返回旧金山。
罗冠聪在一份声明中指出,目前持有英国难民旅行证件的他,在抵达新加坡前三个星期获得由新加坡批出的签证。
他说,当地的边境人员没有问他任何问题,也没有说明拒绝入境的原因。
罗冠聪在声明中表示自己已获发签证,因此预期能够入境。他认为拒绝其入境的决定具有政治考量,尽管他不确定有否外部势力——例如中国——直接或间接地介入。
新加坡内政部发言人回覆BBC查询时证实事件,表示罗冠聪的“入境及在新加坡的停留,不符合新加坡的国家利益。”
发言人补充:“持有签证者在入境时仍需接受进一步审查。这正是罗冠聪的情况。”他指出,罗冠聪在抵达新加坡后被带去进行“查问、入境及安全评估”。
香港特区政府回应查询时表示,“罗冠聪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通缉犯。他潜逃海外后仍继续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并持续与外部势力勾结,为其恶行开脱。”
发言人补充,香港特区政府“强烈敦促他立即停止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回港自首,纠正错误。逃犯若不自首,将被终身追捕。”
在北京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到罗冠聪近日在新加坡被拒入境的事情,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表示不了解情况:“我不了解你提到的有关情况,各国有权自主进行出入境管理,你提到的这个人是被香港警方依法通缉的反中乱港分子。”
香港特首李家超周二(30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被问及特区政府有否要求新加坡政府合作引渡罗冠聪回香港,李家超未有正面回应,只称罗冠聪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指明潜逃者。
李家超指,“特区政府必终身追究其法律责任。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包庇罪犯。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以一切可行方法,终身追捕罪犯,更不会放过任何潜逃者。”
《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生效后,罗冠聪流亡到英国。同年,香港警方以其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悬赏100万港元对他进行通缉。
引渡回港的风险
新加坡政府并非首次关注香港的民主派人士。
2016年,当地社运团体“小区行动网络”(Community Action Network) 曾邀请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黄之锋进行闭门的视像演讲,负责人随后被新加坡警方控告举行非法集会。
新加坡和香港有移交逃犯协定,罗冠聪向英国《金融时报》透露,出发前曾寻求律师意见,认为新加坡当局不会因为他所涉及的罪行,而将他引渡回港。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接受本地媒体访问时表示,据联合国模范条约,涉及政治罪行的疑犯,或有政治背景的疑犯,一般不可透过移交的手续移送到另一个国家。
对于罗冠聪早前获得新加坡批发的签证、但后来遭拒绝入境,新加坡国立大学政治系副教授庄嘉颖告诉BBC中文,这个情况是“一个谜,没有人知道”,他认为其中一个可能性是“没有人知道罗冠聪是谁,然后就批了这个签证,后来在入境时候被发现”。
庄嘉颖指,自2014年雨伞运动之后,新加坡官方对于香港的民主派人士有一定戒心,“入境那边应该会有一个名单。”
至于引渡协议,庄嘉颖认为若新加坡有意愿让罗冠聪低调入境,“香港政府不一定会知道,如果新加坡这边安排得好的话,中国方面也不会知道”,或可避免被要求引渡的情况。
新加坡与香港自1998年起设有移交逃犯协定,根据缔约双方的法律可准予移交的任何其他罪行、属可判处监禁或以其他形式拘留不少于一年或可判处更严厉刑罚的逃犯,均须准予移交。
庄嘉颖指,尽管罗冠聪表示不会因政治原因而被引渡,但新加坡及香港都有英国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法例,故一旦入境新加坡还是有一定的风险。
但庄嘉颖认为,尽管现在新加坡政府拒绝罗冠聪入境一事变得“很高调、很难看,也让外界猜测新加坡是否过度考虑中国的立场”,但并非最坏的结果。
他解释,若新加坡决定给予罗入境而曝光,“香港跟北京还是要求引用引渡法……英方或美方都会希望新加坡不要引用引渡法,那新加坡官方就会左右为难、夹在几方中间……那他(罗冠聪)有没有办法出境,变成困在新加坡,整个外交事件会一直发酵,那就更难收拾。”